苏商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顾问部: ----专业从事公司法律顾问是苏商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领域,我们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分工合作,团队服务,让我们为企业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法律顾问服务。更多内容》》》》》》
苏商律师事务所是一家 为公司提供全面法律顾问服务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公司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证券法》、《就业促进法》、《企业所得税法》、《物权法》的修改或颁布,企业和企业经营者越来越感觉,中国市场经济法治和公平竞争的机制在不断健全,而法律修改和新法律的颁布的速度,也越来越来快、越来越复杂,比如2008年元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劳动用工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在2008年5月1日即将施行的《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彻底改变了以往劳动仲裁过程中对企业有利的模式,将审理期限和审理程序大幅度减短,将申请的时效60天,延长为一年,同时明确指出工资方面的申请时效在离职后一年,而且不受一年时效的限制。 ---很多企业家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投资者不得不将有限的精力,投放到学习和研究法律方面,然而学习和研究法律与实际运用法律还是有很大的区别,为此作为一家专业化律师集团,苏商律师事务所为此而创办,苏商律师事务是一家从事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的专业化、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我们的任务不仅仅是代理某个诉讼案件,而是为企业提供法律风险防范,让企业高效简明的理解并适用法律;让法律对企业不再是负担,让法律服务成为企业发展的有益和不可缺少的因素。与此同时,我们还为企业开展综合法律培训,主要内容涉及企业法律管理,企业合同和应收款法律管理,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诉讼仲裁实务,公司法应用培训,针对企业实行行业法律培训,让企业工作人员了解行业涉及的全面法律和相关法律知识等。 ---我们不是传统的诉讼律师,我们是专业化、综合性为企业提供全面法律顾问服务的商业模式运作的律师事务所,我们的历史并不悠久,但我们应市场经济和法治的健全,应企业的需要而创办。 律师事务所必须具有不断提高的专业能力才能做好做强,只有这样的律师事务所,才能为企业指派优秀的律师提供服务。苏商律师将在不久的规划中,实现为企业服务的品牌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律师事务所、集团化律师事务所。
一、聘请苏商律师担任企业外部法律顾问的作用和优势 来自法律的风险有时将远远大于来自市场的风险,看似微小的疏忽则可能要以惨重的代价来弥补。因此我们称商业风险也是一种法律风险,不管企业有多大,资金有多雄厚,风险无处不在。而随着中国法治的进一步完善, 企业为尽可能地降低经营中来自法律方面的风险, 法律顾问越来越被广大企业所需求。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法律顾问有着诸多的优势。 (一)苏商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服务更专业 苏商律师作为企业外部法律顾问,能以局外人的身份来判断经营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不会受利益的引诱而产生经营思想的倾斜,对一些经营中遇到的问题能提供更客观的意见,提出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更加专业客观。 其次,企业所涉及的法律事务日趋繁杂,要处理好这些法律事务,企业内部法务人数少,工作繁重,而且个人是不可能通晓所有的法律业务。企业可以依托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资讯、资源优势,发挥律师事务所的集体智慧和整体优势,发扬团队作战的精神来处理这些法律事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利益;而且律师事务所具有更高的实战经验,良好的公共关系,从而保证处理效果最优。 再者,聘请苏商律师作为外部法律顾问,有利于充分发挥第三方优势,取得最佳效果。在企业合作与投资过程中,对外谈判在所难免。当合作谈判出现分歧甚至处于僵持不下时,外部法律顾问适时以第三方的身份介入,往往能够取得出乎意料的效果,促使谈判继续进行,实现双赢。 (二)苏商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服务更高效 苏商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一旦受聘于企业,应与该企业的高层保持密切的联系,了解企业的运作情况,根据企业高层提供的信息将可能产生的纠纷尽可能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即便未能将可能产生的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也因法律顾问在纠纷产生前的及时介入而更能最大限度的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律师作为公司外部的法律顾问,有整个律师团队的支撑,可以利用各律师间互相协作的优势,这样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甚至是处理突发的法律事务时,都能做到迅速、及时、高效。 (三)苏商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服务更全面 苏商律师为公司提供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涉及到公司生产经营、日常管理、战略发展涉及各种产业法律领域,比如:房地产、建筑工程、海事海商、农药种业、电子信息产业、医疗器械、特许连锁等等,专业领导域涉及民商法律、经济法律、知识产权法律、行政法律、经济刑事法律、劳动法律、国际经济法律等。 (四)苏商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服务更优质 苏商律师有关于案件承办责任制度和管理监督制度,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可以使律师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加优质,而且律师事务所还有过错赔偿责任保险制度等,律师服务还受到行业协会和司法部门的监督等。 (五)苏商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服务更灵活 聘请苏商律师作为外部法律顾问,有利于选取最优秀、最合适的律师为企业服务。在服务过程中,企业有权要求律师事务所根据自己的需求指派最符合企业要求、最适于提供特定企业所需特定法律服务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一旦所指派律师不能满足企业需要,企业有权随时要求更换,方式更为灵活。 (六)苏商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服务成本低 要设立一个较好的法务部门或工作岗位,每年的开支应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包括每月的固定工资、为其所加的四金以及为其提供的固定办公场所和设施)。而聘请律师事务所的花费则是一个内部法律顾问的一半,甚至可以更少,因为这种收费是可以协商的。内部的法务人员,企业所提供的办公场所、电脑等设施由于受使用时间和使用人数等因素的限制,利用率低,成本高。而聘请外部的法律顾问,由于对办公场所、电脑等设施可以资源共享,这样可以大大提高利用率,降低成本,最终就降低了成本。
二、苏商律师事务所常年法律顾问日常主要法律服务范围
(一)公司设立、兼并、重组法律服务 1、(新设立公司法律服务)新设分公司和子公司,协助项目部门完成各类工商登记和各种审批手续,对相关设立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理顺各种股权关系(企业登记事务:国外、本地及外地企业登记注册); 2、(组建集团公司法律服务)为组建集团公司、地区管理公司设置全程法律工作方案;并完成各项法律协议和章程文件; 3、(兼并重组法律服务)调查被重组兼并公司基本情况,对重组行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指导完成各种法律文书的制订和相关行政变更登记手续; 4、(资产转让与项目投资法律服务)协助完成各种资产的清理评估,参与资产转让的谈判,草拟相关法律文书,办理对外投资前期尽最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公司相关部门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 5、(民商事诉讼与仲裁代理服务)全面代理公司发展及重组过程发生的各种法律诉讼纠纷; 6、(重大合同起草法律服务)帮助制订和审查各种股权转让合同和收购合同、委托持股合同等; 7、(公司法律治理服务)参与公司组织设计、法人治理结构策划、企业融资(项目融资、结构融资)设计、产业发展法律筹划、项目投资法律服务; 8、(公司日常文件法务管理服务)协助完成各种有效会议纪要和工作记录,协助董事会秘书完成具有法律效力的会议,制作各种会议法律文件记录;协助完成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会议过程内容及程序的合法性。 9、(选聘其他服务机构)协助财务部代表公司聘请各类中介服务机构; 10、(公司法培训服务)及时提供相关最新法律法规及新《公司法》培训; 11、(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服务)为外商投资有限公司变更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审批核准程序和相关报送材料,公司法人治理的所需法律文件(具体见我所外资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服务工作流程); 12、(股权转让法律服务)为公司股东股权转让提供全过程的法律服务。 13、(公司法律制度建设)帮助建立健全股东会会议制度、董事会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制度。 14、(公司法律案件代理)对相关股权纠纷、确权纠纷、侵犯股权及财产权行为代表公司诉讼。 15、其他公司法律相关的法律事务。
(二)公司劳动人事管理与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劳动争议处理法律服务 1、为公司提供最新《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法律讲座: (1)08年元月1日已生效《劳动合同法》理解与适用讲座,让企业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能最简明的理解和适用劳动法合同法,并与企业实际情况相结合; (2)08年5月1日已生效《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理解与适用讲座,让企业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能最简明的理解和适用《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并了解劳动案件的处理程序与以前所有区别,应注意的问题,对企业的影响; (3)《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的条款对应的区别,并提供对照文本,和《劳动合同法》英文文本; (4)《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目前是草稿)理解与适用法律讲座; (5)《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关于执行劳动合同法相关民主程序的规定;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司法解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规定,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会议纪要的讲解。 2、为公司修改劳动合同文本、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禁止协议,提供劳动人事制度管理和员工手册编制修改法律服务 (1)律师根据公司实际用工状况修改劳动合同。律师在起草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地方性规定,以及公司行业的特殊性,注重工资支付与加班条款,岗位调整条款的约定和应用,便于公司人事管理的条理性; (2)为聘请方建立商业保密制度。为公司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并协助聘请方制定保密制度、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制度,和反商业贿赂制度。帮助起草、修改和审查起草保密合同(可以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制订不同的保密合同);岗位责任书,廉洁协议书。律师根据公司实际用工状况修改《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律师在起草此协议时,应注意公司行业的特殊性,注重赔偿条款的细化,范围具体与宽泛的约定,使公司处理有利地位,对员工有一定的威慑作用,对违反的员工,追究其法律责任时,具有法律上的操作性; (3)律师为公司起草、修改和审查规章制度,帮助公司建立健全各类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制定企业有关用工、工资分配、福利保险等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 A、重点之一:员工惩戒管理的可操作性,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解除员工合同更多要依靠对员工惩戒管理规定。 B、重点之一:考勤管理制度和加班管理制度法律专业性的修改和完善,要使公司避免高风险和集体性的劳动争议的发生。 3、劳动法律信息提供 律师及时向公司提供相关劳动人事新法规和规章、提供劳动人事政策、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咨询。 为聘请方培训劳动人事管理人员劳动法律知识,为聘请方做好社会保障相关内容的指导和法律咨询; 4、日常劳动合同和劳动法律事务管理 (1)律师定期了解公司劳动合同订立、履行情况,帮助企业规范其用工行为,使企业避免因解除劳动合同程序不合法或解除劳动合同条件不合法引起的风险;指导公司人事部门工作人员提高收集证据技巧,指导企业运用规章制度进行科学管理,避免、减少处理违纪员工而发生劳动争议应当承担的举证风险; (2)协助公司预防因劳资管理引起的劳动争议,协助公司进行劳动年审和社会保险费登记申报等工作;协助公司申报内部规章制度备案和申报采用综合工时和经济性裁员审批手续;协助公司做好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续签工作和劳动合同终止工作;进行律师见证,签发律师函;根据公司的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劳动合同见证和其他有关劳动事务。 5、律师代理聘请方全权处理劳动仲裁与诉讼法律服务 (1)劳动仲裁与诉讼日常咨询和个案咨询,为公司提供最佳的解决方案。代表公司与员工进行相关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专业谈判; (2)代理公司与员工发生的劳动仲裁案件和劳动诉讼一审与二审案件,收集、调取和向法院提交证据,参加法庭辩论,提交代理词,积极全面应诉取得良好的案件判决结果; (3)代理公司协调处理相关劳动行政处罚案件,以及劳动行政复议和劳动行政诉讼。 6、其他劳动法律培训 (1)企业特殊岗位针对性法律培训; (2)新进员工法律培训和产业法律讲座; (3)员工相关案例讲解; (4)劳动合同法律责任和法律效力讲解; (5)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法律讲解; (6)规章制度合法性和有效性讲解。 7、其他劳动法律服务 1、律师调查法律服务:(1)背景调查包括:对新聘用员工工作简历背景、学历背景调查;协助对员工提供证件的真伪认定;对履行竞业禁止与保密协议状况调查等;(2)对本职工作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保密性进行调查; 2、对员工提供的职务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调查; 3、方案设计法律服务和主要劳动合同及相关文本制作:(1)用工方案设计、修改和协助审定;(2)裁员方案设计、修改和协助审定;(3)集体合同定书、劳动合同 、劳务合同 、保密协议 、竞业协议、员工手册 、规章制度;(4)其他法律知识讲座,例如:工会、劳动安全管理、安全保卫等相关法律咨询和服务工作。 (三)公司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1、为公司提供知识产权专业法律培训: (1)主要培训法律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专利审查指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法、商标法相关案件分工问题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2)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实例讲座:主要解讲,知识产权侵权常见案例和知识产权复杂案件起诉、庭审、证据保全、损失计算等; 2、 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范围 (1)著作权法律制度。 (2)商标权法律制度。这是保护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使用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 (3)专利权法律制度。这是保护各个技术领域发明创造人因完成智力成果而获得专有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法律制度。 (4)商号权法律制度。这是保护工商企业名称或者工商企业字号的专用权的法律制度。 (5)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这是保护商标原产地名称、货源标记或者产地标记权利的法律制度。 (6)工业版权法律制度。这是保护集成电路图设计权等新型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 (7)商业秘密法律制度。这是保护未公开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权的法律制度。 (8)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这是制止生产经营者以不正当手段进行市场竞争,损害同行业竞争对手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 (9)其他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 3、商标法律律师服务 (1)律师提供商标权诉讼代理服务:律师代理商标侵权案件、律师代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诉讼案件 (2)律师提供商标权非诉讼法律服务 4、 专利权案件诉讼律师服务 (1)律师提供专利权诉讼案件代理服务: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作为公司代理律师:公司专利权受到侵犯时,可考虑通过提起民事诉讼帮助解决纠纷,确定诉讼请求,收集和审查证据,律师应代理公司采取诉前禁令、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措施,律师应代理公司申请保全的证据、财产。 (2)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 (3)专利权属纠纷案件 (4)专利许可合同纠纷案件 (5)专利权转让纠纷案件 (6)律师提供与行政机关的关的专利法律业务 (7)律师提供专利行政诉讼法律业务 (8)专利海关备案及保护法律业务 5、专利非诉讼法律服务 (1)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业务 (2)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权转让合同及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3)为公司提供其他专利法律顾问服务 1)确定企业生产技术成果可申请专利的领域; 2)为企业分析同行业的专利技术成果,以排除该企业生产技术发展与同领域其他企来专利的冲突; 3)帮助企业建立专利法务部,实现专利保护由专业、专门人员管理的体制; 4)帮助企业建立自身的专利数据库; 5)定期为企业技术人员提供培训服务,提高专利意识。 6)协助企业设立专利申请奖励机制。 7)提供侵权判定分析,帮助企业确定技术发展的正确方向; 8)帮助发明人判定申请专利的可行性及提供价值分析。
(四)公司合同管理和债权催收、连锁经营、市场营销法律服务 第一部分:公司合同管理与债权催收 1、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和修改合同管理制度。合同制度主要包括: 合同签定管理(重大合同签订事先调查相关资信)、合同履行管理、合同支付管理、合同验收管理、合同解除与终止管理、合同审批权限、合同基本信息维护、合同变更索赔奖罚登录、区域销售管理、发货管理、发票管理、应收帐款管理、业务人员建帐、对帐管理、换退货管理、客户档案管理、合同履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例会交流制度、考核管理制度等。 2、各种经营行业的合同文本制订,专业合同审查和合同签订过程协商谈判。 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发函催告、督促,对违约全面代理诉讼。 1)合同签约条款审查; 2)合同履行合理通知义务; 3)合同履行中,违约行为的合理催告; 4)合同履行中,收集我方有利证据; 5)合同履行中,对违约责任造成法律后果的法律意见; 6)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律师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4、公司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采购人员的合同法理论和实务的培训 主要培训: 1)《中华人民法合同法》理解与适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讨论纪要; 5)合同纠纷常见案例分析; 6)合同纠纷诉讼案件应对技巧; 7)民商事诉讼实务; 8)民商事仲裁实务。 5、协助参加国家工商总局、省、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审,创建国家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1)为公司整理评审所需的申报材料; 2)为公司申报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并协调与协会的公共关系; 6、其他涉及合同日常法律咨询和定期到下属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7、对公司形成的不良应收债权,进行电话、律师函催收,对经调查和了解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回收债权的,全程代理诉讼回收债权,定期为公司整理和分析不良债权档案。 1)根据公司经营情况需要,定期为公司整理应收款项; 2)对整理应收款项,已不在履行付款义务或履行付款义务不符合同约定的,以公司名义询问原因,并进行催收; 3)对于明显违约,并有拖欠货款的行为,同时准备和收集证据材料,发送律师函; 4)经催告后,仍没有付款行为的,向公司提出法律意见书,进行诉讼,并同时根据案情,进行财产保全。 5)律师对于证据、庭审、执行应严格按照执业规定,尽职尽责,合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6)对于不能履行付款的,应通过法律规定,通过注册资本不实,抽逃资本,占用资金、转移资产、对第三人有相应债权等行为上进行调查,并及时追加被告或被执行人,及时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8、公司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采购人员在履行职务行为上的职务犯罪预防 1)进行职务犯罪预防法律培训,学习刑事法律知识,以及职务犯罪带来的严重后果,主要包括:职务侵占罪、挪用企业资金罪、商业贿赂、企业人员受贿、侵犯商业秘密罪等; 2)职务犯罪预防案例讲解; 3)建立有效的职务犯罪预防体制,力争实行职务犯罪发生率为零。 第二部分:连锁经营和市场营销法律服务(主要涉及直营店、加盟店、代理商、全国市场销售法律问题的处理): 1、连锁经营法律服务首先由律师向相关人员提供法律常识培训: 《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国家经贸委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 《关于连锁店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连锁经营发展规划》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 《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 《特许经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 《公司法》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2、律师向相关人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和服务 1)连锁经营中的特许经营与一般代理商、直营店,股权加盟店的区别; 2)特许经营中法律责任,区分为外部责任、内部责任。对于内部责任,取决于特许者与被特许者双方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的约定来确定。关于外部责任即总部。)对于加盟店(注:加盟店即指被特许者。)经营中与第三人发生的纠纷是否承担法律责任问题。 合同责任(表见代理形成的防范和规避):谁为合同当事人,谁就承担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加盟店经营中对第三人的合同责任。要注意特许经营不能符合表见代理的规定(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侵权责任(雇用人责任和揭穿公司面纱的防范和规避)。其他情况的避免:总部对造成第三人损害有过错的;(2)总部是加盟店工作场所所有人的;(3)总部是致人损害商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的。 3)特许经营合同的修改和审查; 4)直营店的前期法律调查、注册设立、劳动人事管理、股权设置; 5)加盟店选择的前期法律调查,加盟方式建议(特许经营和股权投资、协议合作等),加盟店的、劳动人事管理指导; 6)代理商资信状况的前期法律调查,参与代理商签订代理合同的谈判,代理合同的修改和审查。代理合同的变更和续签工作,处理代理商与公司在履行代理合同过程的中争议。 7)市场销售中律师要提供宣传资料的审查和修改,防范产生违反广告法、质量法、商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而产生行政处罚和侵权纠纷,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处理客户投诉。
(五)公司涉及建筑工程法律服务(建筑工程企业方案具体见我所的建筑工程法律服务方案) 1、参与公司前期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谈判、起草、修改、审定。 2、审查有关招投标文件,提供招投标见证,并为评标、决标等事务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代为审查相关单位的专业资质和经营资格。 3、工程合同,参与或代理合同谈判,代为起草和审查工程勘察和测绘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设备安装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装修工程合同、项目管理合同等合同文本和相关文件,协助开展合同管理事务。 4、工程施工项目变更、签证、监理、验收及工程预、决算提供法律服务。 5、协助建设单位控制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量增减的支付依据;督促承包单位及时签证,做好索赔资料的积累、保管;协助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 6、为货物采购、大型设备采购、银行贷款建设工程、服务项目的招投标提供法律服务。 7、协助审查工程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资料,协助处理因工程质量引起的争议。 8、协助办理工程保险,提高抗风险能力,确保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 9、建设工程转让、抵押,协助进行方案策划和论证,代为起草和审查有关法律文件,参与或代理合同谈判,协助办理相关法律手续。 1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协助审核最终造价。 11、代理各类因工程合同、施工、质量、工期、付款、索赔、工程款结算、公司垫资等原因引起的各类建筑工程纠纷诉讼与仲裁。
(六)公司涉及房地产法律服务(房地产企业方案具体见我所的房地产法律服务方案) 1、为公司涉及房地产开发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项目论证、可行性报告、合作开发、规划、土地、拆迁、招标、施工、设计、抵押、销售、以及物业管理等; 2、就各类房地产公司的设立、运作提供法律意见并制作法律文件; 3、为开发总体方案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办理项目前期准备与立项、规划等报批手续; 4、为项目招商、融资、项目公司股权转让提供法律意见,设计方案,参与谈判,并制作法律文件; 5、为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提供法律意见并制作法律文件。 6、就开发地块的动拆迁、补偿安置、合作开发等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谈判,并制作法律文件; 7、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材料设备选购、监理等的招投标提供法律意见,起草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文件; 8、协助设计销售(预售)或租赁(预租)实施方案,协助发展商完善商品房租售条件,或作为购房人的律师代为审查房地产项目的合法性; 9、草拟《商品房租售代理协议》,协助发展商及销售商确定商品房租售计划; 10、作为发展商或购房人的律师草拟《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预售(出售或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等法律文件,并就相关合同文本获取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的核准备案及代为办理预售登记、领取房地产权证; 11、协助发展商与境外律师楼签署委托代理合同,为境外律师楼出具向境外售房的法律意见书; 12、作为发展商或购房人的律师,代为办理纳税、产权过户、房地产登记、抵押贷款、申领房地产权证、合同公证、见证等手续; 13、协助或代为办理合同登记备案等手续,协助申领《预售(预租)许可证》和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等证件; 14、为确定物业管理方案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论证物业管理方案的可行性; 15、起草或审查、修改关于设立物业管理公司的合同、章程及其相关法律文件; 16、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为物业管理公司的早期介入制度和后期管理制度的建立进行策划; 17、起草或审查、修改《使用公约》、《业主 (住户)守则》等一应文件。 18、起草或审查、修改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服务; 19、在建工程、工业、商业及住宅物业的抵押、收购与转让法律服务; 20、物业调查、二手房买卖、继承、赠与、评估、拍卖法律服务等。
(七)公司税务、金融与票据法律业务 1、参与涉税定价、谈判、合同的签定,制定节税理财筹划方案; 2、建立涉税风险防范控制体系和税收法律法规解读分析; 3、综合法律项目中涉税筹划和跨境投资税务结构筹划; 4、综合法律、税务顾问服务和企业高管理财税务顾问; 5、涉税行政案件代理和涉税刑事案件法律帮助和刑事辩护; 6、税收法律培训和财务人员职务预防等; 7、为公司贷款审查贷款合同,为贷款项目提供法律意见; 8、为项目融资、租赁融资、期权融资、债券融资、经营权融资等融资活动提供法律服务,为银行与企业的债权债务重组,不良资产的处理(出售、拍卖)提供法律服务; 9、为各种商业票据的兑换与结算,票据质押提供法律服务,办理信用证欺诈等各种票据纠纷及金融票据刑事案件。
(八)公司涉及行政处罚与行政诉讼法律服务 1、对各种行政处罚帮助公司与行政部门协调,减少损失,分析行政处罚原因和事实,对行政处罚的合法依据进行审查,及时帮助公司申请听证,回避,对涉及到违法和不合理的,全面代理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向公司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对符合国家赔偿要求代理申请国家赔偿等相关法律服务; 3、协助公司协调与行政机关的公共关系。
(九)公司涉及经济刑事与职务犯罪预防法律服务 1、对公司涉及到的刑事方面的案件,提供全方位的刑事辩护法律服务; 2、对侵犯公司合法权益,涉及刑事责任的,依法配合司法机关追究侵犯人的刑事责任; 3、代理公司提出附带民事赔偿; 4、协助公司工作人员协调关系; 5、培训公司员工刑事法律知识,预防职防犯罪。
(十)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案件代理服务 1、全面代理公司处理各种民事、经济、行政案件; 2、代理各类商事仲裁案件等,在整个过程中全面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3、协助公司协调与司法审判机关的公共关系。
(十一)企业资信调查业务法律服务 1、对合作方的工商企业登记注册情况、股东及股份出资状况、工商执照年检、工商注册变更等情况调查; 2、房地产及在建工程的权属状况、抵押状况;转让状况等情况及机器、设备等动产抵押状况的调查; 3、企业经营权、获益权、知识产权等权属状况,抵押状况的调查; 4、企业商标、名称、专利被假冒或侵权及企业名誉被损毁情况的调查和取证; 5、依法可以进行的其他调查业务等。
(十二)公共关系的协调处理 法律服务工作是一个专业性工作同时也一个公共关系的协调工作,公共关系协调的好坏一定程序上决定法律服务工作的成败。 1、公安经侦部门、检察院公共关系的协调; 2、法院和仲裁机关的公共关系协调; 3、工商管理部门和质检部门公共关系协调, 4、各在新闻媒体部门公共关系协调协调。 5、其他政府主管部门、各类协会等公共关系协调协调。
(十三)公司日常工作的法律咨询、相关最新法律信息的提供 为公司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法律文件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定期向公司提供产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立法动态等,对重要相关新法律及时提供培训和讲座。 (十四)公司涉及改制、上市证券业务领域(关于公司涉及发行股票等证券业务领域具体详细情况,可以向我所索取相关资料。) 1、协助公司制定海外上市专项方案。 2、协助公司制定国内上市专项方案。 3、帮助拟上市公司挑选合适的中介机构,将总费用压至市场可接受的较低水准。 (十五)公司涉及特殊行业法律服务:我们会针对企业所属不同的行业制订详细的法律服务内容: 例如:公司涉及海运、船务行业,主要提供的行业法律服务主要包括: 1、船舶建造全程法律务, 为客户修改、审查船舶建造合同;为客户融资提供法律服务,全程代理船舶建造合同纠纷案件, 船舶建造质量纠纷等; 2、船舶求助以及共同海损所产生的争议; 3、关于船舶碰撞或者损坏海上、通海水域、港口建筑物和设施以及海底、水下 设施所发生的争议; 4、关于海/水上船舶经营、作业、租用、抵押、代理、拖带、打捞、买卖、修理、建造、拆解业务以及根据运输合同、提单或者其他文件办理的海/水上运输业务 和海/水上保险所发生的争议; 5、关于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及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争议; 6、关于货运代理合同、船舶物料供应合同、涉外船员劳务合同、渔业生产及捕 捞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当事人协议约定仲裁的其他海事争议等,并担任海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海事企业, 船舶建造企业,进出口贸易公司,近海及远洋运输公司,及相关企业与海员发生的劳动争议及雇用争议等案件代理和仲裁。